天津普林: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4-823 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 律师对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 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 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