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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北纬科技北纬科技(SZ:002148)2024-03-28 19:59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检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检查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产以及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