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指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