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8]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去年末名下上市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6][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监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监高不得将所持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8]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监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等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8] 减持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6]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以及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均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7][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包括其亲属及他人账户持股[20][21] - 董监高违规持有、买卖股份或未申报,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1] - 公司可对违规董监高给予内部处罚[21] 管理办法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