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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海南发展海南发展(SZ:002163)2023-12-12 16:32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1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