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控南海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 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 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 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