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六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 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