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 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等价有偿"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 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 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