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资料,是真实、完整,无 重大遗漏的。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事实及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 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019 致: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