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在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流动资 金借款授信、聚氨酯销售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授信、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提供担保到期后,公司仍继续为上述 子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授信额度总额 4亿元,其中为泰兴化学公司 流动资金融资 2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1年),为聚氨酯销售公司贸易融资 1亿元 提供担保(期限1年),为聚氨酯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期限 1年)。同时,增加为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考虑泰兴化学公司项目建设及 运营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期限3年);考虑聚氨酯公司项目建设 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额度1.2亿元(期限5 年)。该等事项已经公司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 2023年 6月 30日,上述担保总额度12.7亿元,实际担保余额4.43亿元: 其中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及经营融资担保39,814.62万元提供担保,为泰兴化学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4,500万元提供担保;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