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09 号)核准,红宝丽于 2021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 者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211,727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868,797.1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188,305.47 元。公司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 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前述资金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红宝 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