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1年内转让给职工[3] - 修订后合计持有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因章程规定第(一)项情形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第(二)、(四)项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 - 因章程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 - 因章程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可依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股份交易收益 - 公司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主体,6个月内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卖出不受限[3] - 董事会不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责任董事负连带责任[3]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及一年内担保金额超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股东大会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4]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提交证明材料[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2]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可将董事等候选人名单提案提请股东大会表决[1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6年[17]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 - 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2天[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用电子等方式[8] 高管任职 -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非董事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8]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先制定预案,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董事会拟订利润分配预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9] - 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等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章程修订 - 新章程新增第12条,相应调整条款编号[11]
延华智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