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者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者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 履职与离职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职致比例不足,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20]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