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纳思达: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纳思达纳思达(SZ:002180)2023-12-11 18:21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部分新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纳思达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涉及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12 日,纳思达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 有限公司向赵志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5 号),核准 上市公司向赵志祥发行 3,260,215 股股份、向袁大江发行 1,346,429 股股份、向丁 雪平发行 1,177,606 股股份、向珠海诚威立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诚威立信")发行 996,330 股股份、向彭可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