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董事会关于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6、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员工持股计 划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和《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 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案)的合规性说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纳 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中 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