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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纳思达纳思达(SZ:002180)2024-01-11 20:13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