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致: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纳思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纳思达")的委托,作为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和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