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 整后)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确定股票期权 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一、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是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调整后的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 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