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决定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 - 2024年3月1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股东大会通知[6]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096,616股,占比29.2631%[8] - 参与网络投票6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650,713股,占比9.6082%[8] - 中小投资者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653,413股,占比9.6084%[9] - 出席股东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4,747,329股,占比38.8713%[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134,647,913股,占比99.9959%[1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544,741,829股,占比99.9990%[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544,741,829股,占比99.9990%[1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532,844,261股,占比97.8149%[1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议案》同意532,844,261股,占比97.8149%[18] 决议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通过[16]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票数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26]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