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纳思达: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纳思达纳思达(SZ:002180)2024-03-27 19: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0月18日核准首次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6261958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626195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与股份 - 公司发起人为庞江华等5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2285.14万股等[13]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8] - 公司董事等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1] - 董事会获授权决策公司资金等运用事项,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值20%以内[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2]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发生10日内召开[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等[116][1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