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决定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6] -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6]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412,113,760股,占比29.4132%[8] - 网络投票94人,代表股份168,356,692股,占比12.0159%[8] - 中小投资者96人,代表股份170,376,536股,占比12.1601%[8] - 出席股东共97人,代表股份580,470,452股,占比41.4291%[9]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99.9931%[13]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99.9931%[1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率99.9931%[1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率99.9983%[16] -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率99.9931%[17]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率99.9931%[18]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率99.9931%[19]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率99.9983%[19]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99.9913%[21]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率99.9983%[22]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