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战略委员会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