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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证通电子证通电子(SZ:002197)2023-12-08 19:14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