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 曾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曾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 | 占其所 | 占公司总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或第一大股东及 | 质押股份 | 持股份 | 股本比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