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舆情管理办法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 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 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