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 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资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候选人有关资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我们认为: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未发现各位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