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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3-10-24 16:4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