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操纵财务指标[2] - 会计政策变更分法规要求和自主变更,自主变更需董事会审议[5][10] - 影响金额满足标准之一需股东大会审议[7] - 法规要求变更公告日期不得晚于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14] - 自主变更除披露外还需公告相关意见[15] 会计估计变更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应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提交专项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9] - 影响金额满足标准之一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9] 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于特定情形[11] - 对已公布年度财报更正需聘请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2] - 出现差错应单独以临时报告披露信息[15] - 不同情况更正财务信息有不同披露要求[16][17] - 更正后财报受影响数据以黑色加粗字显示[17] - 三年以前年度更正且对最近三年年报无影响可免于披露[17] 其他 - 定期报告指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19] - 所有者权益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 -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2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以法规为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