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 - 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700万股至14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至2%[3][9] - 拟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460万元至10920万元,价格上限7.80元/股[3][9] - 2024年2月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6] - 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3][9]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披露结果后三年内完成转让[16]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20] 减持情况 - 财务总监张石保拟减持不超过45000股,未实施[4][14] - 未来6个月内,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除可能转让股份给关联方外,暂无明确减持计划[4] -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尚无减持计划[5] 风险提示 - 回购股份存在价格上涨、资金未到位、股票无法授出等风险[5][19] 股份比例测算 - 以700万股测算,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从9.18%升至10.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从90.82%降至89.85%[11] - 以1400万股测算,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从9.18%升至11.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从90.82%降至88.87%[1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66436.02万元,所有者权益158223.47万元,负债总额106945.60万元,流动资产238450.05万元,资产负债率40.14%[12][16] - 假设回购资金上限10920万元,占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4.10%、6.90%、4.58%[12][16] 回购规则 - 回购股份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1] - 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委托[21] -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21] - 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1] - 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1] - 回购期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停止回购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1] - 回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应调整回购方案并及时披露[22]
新华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