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华都: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4-05-06 19:18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6日14:30召开,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公告[6] - 现场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开,由倪国涛主持[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至15:00[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270,000股,占比0.0384%[10] - 网络投票股东7人,代表254,454,094股,占比36.1819%[10]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同意率超99.99%[14][16][18][26][28][29][30][31]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率超97%[17][18][19][20][26][29]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3]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