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董事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十日前书面通知[7]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议案提交 - 议案提出人会议前十五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十日前通知,临时会议五日前通知[20] - 变更会议事项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20] 会议延期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23] 会议举行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41]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应撤换[28]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决议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1]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8] 委托出席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28] - 一名董事不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28] 非现场会议 - 非现场方式召开,电话参会表决视同亲自到会[2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出席董事等,专人负责,与会人员签名[46]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5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