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6] 会议规则 - 常规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19] - 会议前十天书面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0] - 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定[15] - 高管薪酬方案由委员会拟制,报董事会审批[17] 其他 - 以人力行政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