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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齐心集团齐心集团(SZ:002301)2023-12-12 18:2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通知 - 应于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8] 会议举行条件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0] 决议规则与记录保存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