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日海: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 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第八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 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