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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3年12月制订)
日海智能日海智能(SZ:002313)2023-12-08 19:5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 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 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占用公司资金,挪用、侵占公司资产的; (二)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