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3年12月制订)
信息披露管理 - 规范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1] - 董监高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需声明理由[2] 信息报告与保密 - 获悉控股股东特定情形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如5%以上股份被质押[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公布前负有保密责任[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未经同意授权培训,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7] 董监高职责 - 董监高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 - 监事监督董监高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重大事项需通报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