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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日海智能日海智能(SZ:002313)2023-12-08 19:51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委员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