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公司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紧急情况有例外[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薪酬与考评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1] 资料保存 - 会议文件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