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新朋股份新朋股份(SZ:002328)2024-04-24 17:04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732号[2]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重大缺陷[4] 审计结论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