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575,416元[7]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10,000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1,575,416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认购与限制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510万股,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90万股,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07.6[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股东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安排[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43][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49][5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2]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54]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60][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70]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可提董事提名议案,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可提监事提名议案[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8] 财务状况 -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129] -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131] -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13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5]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13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公司解散应在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5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三十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15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65]
柘中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