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 年12月12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有效表决 票数为8票。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 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 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 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 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