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19日决议召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4月20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距会议召开达20日[5] - 2024年5月17日14:00在苏州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8人,代表227,749,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9337%[7]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名,持有198,303,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2272%[8] - 网络投票股东13人,代表29,446,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066%[9] - 中小投资者股东17人,代表34,925,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102%[10] 临时议案情况 - 持有公司17.7235%股份的苏州睿畅4月28日提请增加临时议案[12] - 公司4月30日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程序符合规定[1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8%[14][16][17][18][21][22][23][26][30] -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同意股数占比超99.82%[25][27]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8.9523%[29]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8.87%[32][33]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