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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3-11-29 16:2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7]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6]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