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半年督导审计监察部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