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高公司发展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 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否则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