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股份收购 - 收购本公司股份应依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因特定原因收购需经股东大会或特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2] - 收购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要求[2] - 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 股票收益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 - 董事会不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2] 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审议通过[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3] 股东大会召集与投票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投票权征集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 董事会权限 -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多项事项[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董事会非关联交易权限 - 有权进行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产处置、25%的资产抵押及25%的借贷等非关联交易[6] 公司管理人员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6] 监事职责 - 需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报告披露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7] 章程版本 - 不同版本章程有歧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7] 备案登记 -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备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7]
嘉欣丝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