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限售条件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1] 合规情况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6]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6]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6]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 股权激励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6]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