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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8:04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 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