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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8:04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1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