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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8:04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 门、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