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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SZ:002435)2024-01-11 18:04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 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 ...